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李港监狱计算机、网络及弱电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2-A-0287)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本项目“第五包:监控摄像机(双视频自动智能跟踪摄像机 16台,标清宽动态防暴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 685台,红外一体网络摄像机 106台,标清防暴防水半球摄像机 92台,标清宽动态红外网络高速球 28台,720P双仓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 2台)。”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5年质保证明,本包最终报价须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李港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李港监狱计算机、网络及弱电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2-A-0287)”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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