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京剧院的委托,对福建京剧院舞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书编号:福建京剧院
2、招标人名称:福建京剧院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内容:
包号 |
委托单位 |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1 |
福建京剧院 |
舞台设备 |
音响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批 |
511万 |
福建京剧院(以合同签订的具体地址为准)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果因采购人场地原因需要顺延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交货安装,采购人会提前7天通知;采购人需顺延交货时间的不属违约。 |
2 |
福建京剧院 |
舞台设备 |
无线话筒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批 |
54万 |
5、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伍佰壹拾壹万元整(小写:511万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伍拾肆万元整(小写:54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7、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8、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591-62020220-818 传真:0591-87674640
9、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为舞台音响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同时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单位(资质必须在证书的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10、投标截标时间、开标时间:2012-6-7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含图纸);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收 款 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帐 号:1006 2387 9610 0100 01
15、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华林(南街)支行 (注:招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或电汇等形式缴纳)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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