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乡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乡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东乡县2012-2013年度空调及大家电采购项目进行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分三个包
第一包:空调(为冷暖两用机型的挂机和柜机,制冷量为1匹—5匹)
第二包:电视机
第三包:音响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具有产品代理资格或销售授权。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若没有直接获得制造商授权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分(经)销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给上级分(经)销商的相关资格证明及上级经销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和售后服务保证;
3、外埠的投标人还须在东乡有指定的协议供货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当地协议供货商的委托协议及当地协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当地协议供货商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在东乡设有办事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办事处所在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租房合同必须在2013年12月底后到期;
4、必须拥有4人以上(含4人)长期固定人员,其中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需提供固定人员的长期雇佣合同及固定人员的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情况资料,并张榜公布。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制造商或上级分(经)销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给上级分(经)销商的相关资格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四、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378号),招标文件发售期过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递交至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东乡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联系人:艾女士 卢女士 联系电话:18007947272 13970486066
传真:0794-8271568 邮 编:3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