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广鹿乡文体中心舞台演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
一、采购编号:HYCG12-C09
二、项目名称:广鹿乡文体中心舞台演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内容:广鹿乡文体中心礼堂的舞台演出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不少于5份类似安装工程业绩(灯光、音响)且每份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大连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大连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五、报名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原件、外地企业在大连地区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次招标进行资格前审,资格审查合格(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4月26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休息)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海分部发售(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龙四合院)。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11日12:30 ~13:00 时,在如家快捷酒店(天津街店)会议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02号 。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1日13:00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11日 13 :00时,在如家快捷酒店(天津街店)会议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02号。
十二、采购人: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元奇 电话:13998583936 传真:0411-89883307
开 户 行:工商大同分理处
帐 号:3400200609300011695
开户名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