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教育局学校大门监控工程项目(招标编号:NHZFCG- Z2010044)因故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2页和第10页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信等级”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贰级及以上资信等级”。
特此通知。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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