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W-12-071)选定货物及有关服务的单位。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内容 |
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1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企石大队监控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定后45 个日历日内完工并完成交付使用 |
项目验收合格后36个月(免费保障服务)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 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买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洽购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联系人: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室(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开标室)。
七、附加说明:
⑴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2、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9) 22317363-8119
传 真: (0769) 2231737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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