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0724-1200D42N0794
2.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江南新苑校区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物理电学实验室 |
1间 |
¥1,400,000.00 |
2 |
物理力学实验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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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理准备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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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理仪器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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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物综合实验室 |
2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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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物准备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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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物标本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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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风化学实验室 |
2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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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化学准备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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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学药品室 |
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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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多媒体设备 |
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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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验室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标的类别:货物类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②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投影机、数字实物投影仪、功放音响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在广东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非在广东省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需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投标人在广东省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广东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投标人在广东的合作机构营业执照及双方签订的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2楼
联系人:吴家敏
电话:37652392
传真:37652396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808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人民币¥12,042.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13.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5.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6.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 www.gmgitc.com
联 系 人:倪倩、陈光、夏文
17. 采购人: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33号
联系人:
电话:(020)8408069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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