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依据黄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黄财采计【2012】1245号计划下达函函要求,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理工学院的委托,对其学生公寓视屏监控系统设备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视屏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HC2012106
3、项目内容:
1)设备购置清单:
注:清单中所有设备的报价都必须包含配套的辅助线材及安装。
2)分项设备技术要求(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
注: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价格组成清单。
四、货物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违背供货期限应按工期承诺进行罚款。并计该单位不良记录一次。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2、售后服务:提供生产厂家关于该型号的标准售后服务,有其他优惠的可另行说明。
3、付款方式:不提供预付款。付款方式为设备运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首付合同总金额的95%,5%的余款在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清。
4、处罚办法:质量达不到询价函规定的标准予以退货,直至达到标书质量标准并按相应的承诺罚款,计该单位不良记录一次。
五、报价须知:
1、已在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本次报价。未在我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2、书面承诺(承诺函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⑴项目不转包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⑵交货时间和工期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⑶质量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⑷售后服务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⑸付款方式响应承诺。
3、供应商应按本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供询价采购报价单、相关承诺及其他资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为包干价,包括货物价格、配件、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售后及与之相关的费用。
5、供应商的报价单必须用A4纸正式打印依序装订,不得加行、涂抹或改写;报价单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章并密封在文件袋中,封面上骑缝盖章并标明项目编号及负责人。
6、供应商参与询价,即视为承诺保证其不得改变所报价格且保证供货,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对中标但拒不按时供货的供应商,将给予相应处罚。
7、结合采购人采购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2012年6月29日上午11时前将密封报价单送达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303室(亚光新村金苑小区三楼),逾期将不予接收。
2、联系人:李纯 联系电话:0714-620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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