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舞台灯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经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舞台灯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安市京沪铁路以南,时代发展线二期工程北端,位于望岳东路与望岳西路之间。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99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637㎡,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40358㎡。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舞台灯光评定证书壹级资质且具有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投标人申请人须为从事舞台灯光工程并具有成熟经验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揽剧院舞台灯光项目合同金额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或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揽剧院舞台灯光项目合同金额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
3.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或相同于营业执照的证明)、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类工程业绩合同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报名,逾期不候。
3.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 年7月2日至2012 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财审组 联系人:闫振
联系电话:0538-6992323 联系电话:0538-8228233 189548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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