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广播电视局人士介绍,推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可推进城市信息化,是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重要基础。国务院明确要求,“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2004年济南市开始推广数字电视,按照市场化运作、用户自愿选择的原则,市物价局制定了有线数字电视每户每月28元的收费标准。
2010年4月,省物价局、省广电局发文规定:有线数字电视由模拟信号向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收取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在每月不超过26元的范围内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2010年08月31日【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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