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音响网讯 柳州市北雀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喝完酒,路过停在小区里的一辆汽车旁,觉得车上音响太大声,就出面指责。结果,汽车上的人不服,双方发生冲突,业主持刀将对方刺伤致死。昨日,记者从办案机关了解到,这起“音响命案”有了一审结果,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办案机关查明,今年1月6日晚,周某在外喝完酒后,开车回到北雀路某小区,将车子停在5栋楼下。被害人刘某驾驶一辆轿车,搭乘妻子、朋友等人也来到楼下,打算到居住在该小区6栋的朋友家喝茶聊天。周某走过刘某车旁,认为刘某车上的音响声音开得太大,指责刘某,引起刘某不满,双方发生口角。
刘某的朋友也下车与周某争吵并相互拉扯。周某与刘某扭打在一起。随后,周某跑回车上拿了一把牛角刀,在花圃旁朝刘某的下半身捅了一刀。刘某的朋友则从车上拿了一把棒球棍状的车头锁追撵周某。周某捅伤刘某后,即逃离现场。
遗憾的是,刘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是因为被锐器刺伤动脉造成大出血死亡。次日凌晨,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周某的亲属还代为赔偿刘某的亲属2万元。
庭审中,周某和辩护人辩解称,刘某和朋友将周某踩在地上,周才回车上拿刀捅对方;另外,刘某将汽车音响开得太大声,对案件发生有过错。
法院一审认为,周某酒后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发生纠纷,持牛角刀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周某犯罪后自首,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至于周某的辩解,从现有证据看,现场目击证人多数和案件有利害关系,而与案件无害的证人小区保安则没有看到伤人经过,不能证实刘某及朋友有殴打行为,周某的辩解证据不足。另外,刘某车上的音乐,是否达到扰乱小区秩序也需证据证实。因此,周的辩护人关于“刘某有过错”的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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