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神州音响电子杂志 | 神州商务通 | 我的商务中心
技术专栏  |企业新闻 |新品上市 |展会信息 |工程案例 |器材点评 |综合导购 |行业动态 |娱乐资讯 |音响活动 |政策法规 |人物访谈 |广州音响灯光展 |舞台灯光 |北京音响灯光展 |招标信息 |上海音响灯光展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声像监控系统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声像监控系统

时间:2012-07-13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神州音响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声像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的供应商。
(2)、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省级(直辖市)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
(4)、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5)、投标方项目组以及售后服务成员中必须拥有至少1名高级工程师、5名中级工程师(附资质证书)。
(6)、在公安系统具有200万或以上合同金额的视频监控项目集成经验和成功案例(附项目验收文档或合同复印件),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信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编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1、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QPZFCG2012-047
采购项目:执法规范化建设声像监控系统(二期)项目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和要求》及附件
交付地址:青浦区内任何用户指定的地点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交付状态:本项目是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合格的交钥匙项目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7月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28日 00:00:00,登录“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政府采购”专栏,使用CA证书进入“供应商CA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2年8月2日14: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2年8月2日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和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qp.gov.cn)上查询。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12年7月25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5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张晔星
电话: 021-59727486
传真: 021-59738802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查看原文>>

 
 
 
 

  • 0
  • 顶一下
  • 0
  • 踩一下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新闻评论区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络用户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企业认证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客服中心:0371-66216490/65368216 传真:0371-65368217 电子信箱:sz_audio@163.com
豫ICP备09011648号
Copyright© 2002- 神州音响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