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音响网讯 之前我们网站上报道了很多关于广场音响扰民的情况,对音响的管理制度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上,15位代表站在各自立场进行“表态”。
代表建议分区分时段控制公园噪音
“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所开展使用音响设备的健身娱乐活动是禁还是控?”这成为了今天听证会的第一个议题。针对这一议题,多数代表表示,具体的规定应分不同的场合具体制定。
“首先,我认为应该严格鉴定健身、娱乐的定义,对于类似职业乞讨者和夜间露天广场上的卡拉OK等,就不应列入健身、娱乐范畴。其次,公园、广场、人行道也应有所区分。人行道本身就应该禁止健身娱乐活动。公园、广场上的健身、娱乐活动应该进行有序引导,比如3公里以内有居民区的,在晚上21点至早上7点应该禁止使用音响设备,其他时段健身娱乐活动的音响音量不应该高于60分贝。”市民代表邹雯歆一开场就条理清楚地表达了自己“控”“禁”结合的观点。
邹雯歆的观点得到了包括上海圣骊物业管理公司的舒志伟等多位代表的支持,多数代表认为,对于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造成的噪声应该分时间段、按音量的分贝值等具体指标进行控制。
代表建议立法限制装修噪声扰民
住宅装修活动会排放噪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立法规定某些时段禁止开展装修活动是否必要、可行?有观点认为,住宅装修虽然属于私人事务,但由于常常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因此,立法应当明确规定禁止开展装修活动的时段。也有观点认为,住宅装修纯属个人事务,且各居民住宅区关于禁止装修的时间规定也各不相同,因此,这一事项应当由业主大会自主决定比较合适。
事实上,沪上多数小区装修前,业主都会和物业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上多半会明确装修的时间段(8时至18时),法定假期和节假日不施工。然而,即便有这样的共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旦业主违反相关约定,物业公司劝阻难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多数代表都赞同立法限制,但在限制装修的时间段设置上应慎重,不少代表甚至提出应当增加午休时间不许施工的规定。
学校高音喇叭“禁”、“控”各有支持
对于噪声污染,学校本身就是属于“被保护”对象,然而学校本身使用高音喇叭给周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规定》拟明确:除课间操、升旗仪式或者运动会、校庆等重大活动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学校使用高音喇叭。学校使用高音喇叭时,应当控制音量。对于这一条,代表们看法各异。
王录春等代表认为,居民在选择“学区房”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可能会受学校噪声影响,这首先在于居民自身的“选择”,自然对于学校的噪声应该有一定的容忍;余勤等代表认为,学校的高音喇叭应该在位置、数量、音量的调整方面出台相应的规定;蒋连睿等代表认为,学校方面可以通过技术、管理手段取代高音喇叭的使用,学校应自我约束,尽量不干扰周边居民;瞿智立等代表则对制定该条文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可以通过环保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解决,没有必要上升到立法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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