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ZC竞(2012)44号广播电视设备等 (2012-7-20)
根据批准下达的绵阳市广播电视台、绵阳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馆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于时间紧急,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广播电视设备等”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广播电视设备
2.项目编号:MYZC竞(2012)44号
3.采购内容:包一:广播电视设备;包二:OA系统及相关设备(详见竞标文件)
4.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5.评定方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本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包一:主要设备(
摄像机、录像机、监视器)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商,投标时必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包二:1、所提供软件为自行开发并拥有著作权,或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经销权;
2、投标产品有成熟稳定的市场业绩;
3、有四川省内市(州)政府办公室或市级政府工作部门OA办公系统成功案例;
4、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所有;
5、投标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
6、具有涉密资质认证。
三、竞标保证金:竞标者须向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交谈判保证金: 包一:捌仟元;包二:贰仟元;未成交单位评定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合同生效后5日内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形式(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交款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1:30前
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向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2%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签订合同;项目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且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购买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下午5:00止(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七、购买地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安昌路35号十三楼12号),联系电话(0816)2347112;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1:30
九、谈判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1:30
十、谈判地点: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十一、采购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2336506 传真:2335356
联系地址: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13楼4号
邮编:621000
开 户 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02020141100000062
十二、采购人:绵阳市广播电视台、绵阳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馆
联系人:王先生、蒋先生
电话:13981169648、2331172
传真:
联系地址:绵阳市内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