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管理处亮化工程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JZC-(2012)公字第003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条件: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投标时该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于开标日到场,亲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08月01日--- 2012年08月0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32室)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每标段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各标段中标单位均不同)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和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镇江户外广告灯光设置管理处景观亮化工程(A/B/C标段)。A标段为七里甸高架景观亮化工程,B标段为新河桥景观亮化工程、跑马山景观亮化工程和新世纪商厦景观亮化工程,C标段为南门高架景观亮化与丹徒大厦景观亮化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周坚 13775360302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08月10日9:30 地点:镇江市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管理处请申领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认真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自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时,A标段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B标段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C标段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投标时间:2012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2-8-23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传 真:0511-85999080
十二、项目联系人:阮小蕾 刘春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 传 真: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