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东建招公字[2012]174号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特点:东营市展览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括整体策划、展览展示设计与制作、模型及多媒体制作、展览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
2.2建设规模:布展面积约825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项目试运行完成
2.4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3.1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
3.3投标人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以总包形式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布展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规划展览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联合体各单位成员无不良投标记录(联合体双方需在企业注册地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且装饰企业须由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10 日至 2012 年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0 时至 18: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_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需装订成册。):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装饰施工企业提供);
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企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建设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招 标 人:东营市城乡规划局
地 址:东营市府前街98号
电 话:18654655965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电 话:0546- 7768136 8902301
2012 年8月 10日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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