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淀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0773-1241GNHD12587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 系 人:李 娜
电 话:010-825192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项目联系人:赵 强
电 话:010-68405029
传 真:010-68405006
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09月06日
变更事项:
1. 原招标需求:海淀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升级
变更为:
招标需求:本项目共分3包,第一包设计及方案优化,第二包系统升级改造,第三包工程监理。
2. 原项目预算:人民币917.17万元。
变更为:
项目预算:
包号 |
招标内容 |
分包控制预算金额(万元) |
1 |
设计及方案优化 |
26.22 |
2 |
系统升级改造 |
831.71 |
3 |
工程监理 |
12.26 |
合计 |
870.19 |
3. 原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标注*号的重要设备的原厂家产品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第一包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标注*号的重要设备的原厂家产品授权书;
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总监注册证书;
4)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原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2519010
变更为:
联系方式:010-82519257
其他事项均不改变,特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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