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LZPZXC-2012-071v
二、招标内容:
铝合金可拆装舞台、雷亚灯光架、大型广场灯光、大型广场线阵音响、铝合金灯光架、中、小型广场灯光,中、小型广场矩阵音响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舞台灯光音响产品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代理经销商须提供舞台灯光音响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
4、外地企业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双方委托协议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舞台灯光音响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代理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外地企业须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八、招 标 人: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九、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晓迪 电 话:0411-87875879(传真)
地 址:大连金州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2261
十、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汇票或电汇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汇票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前三天资金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2261“(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十一、监督单位: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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