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受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的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电器设备及印刷品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第一包、电器设备;第二包、LED显示器;第三包、印刷品。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2010】11号
采购文件编号: BMJZCGXJ20100003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施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资格预审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为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9日上午为09:00—11:00时,下午15:00—17:00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报告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其他材料(指本项目特定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在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9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缴纳每包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户名:呼和浩特市财政专项资金特设专户
账号:59060154900000041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下午3:00 前,开标时间:2010年9月10日下午3: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东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1010房间
地址:呼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邮政编码:010011
联系人:杨耀远 、高雯霞 联系电话: 6963302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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