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增城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增城市公安局增城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新塘镇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50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7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503。
2.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公安局增城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新塘镇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建设增城市新塘镇西宁、港口、甘东、卫山、白石、沙村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补点,中标者负责建设范围包含前端摄像机、传输系统、各派出所监控中心监控系统后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扩容和运行维护管理。项目新增建386个监控摄像头(其中网络高清球机193个,网络高清摄像枪193支),扩容6个派出监控中心,搬迁卫山派出所监控中心(包括新监控中心装修,原设备拆除、搬运、安装等),实现与现有系统兼容。
本项目是视频补点项目,所增加的视频监控点需接入原有增城市第一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一期系统”), 包括辖区派出所监控中心和市局二级监控中心。
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五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五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各监控中心的扩容、所有设备电费(不包括监控中心电费)、维护费用、卫山派出所监控中心的搬迁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捌佰玖拾伍万元整(¥28,950,000.00)。
5.4实施地点:增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卫山派出所监控中心的搬迁,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者备案证明。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21日起至2012年10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8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增城市公安局;联系人:刘劲松;联系电话:32858069;传真:32858069;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府佑路99号;邮编:511300。
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车进;联系电话:020-388252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