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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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
“天眼工程”首期建设项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能分析检索及治安卡口子系统 |
二、 项目编号 |
CCGP |
三、 项目预算 |
人民币2864.1万元 |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已签有光纤租赁意向书;
5.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内自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6. 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单位的双方均须满足第1、2、5点的资格要求。
7. 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提供的以下产品:电视机,必须为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 |
五、 招标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的相关内容可直接填写《采购文件质疑书》,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我中心。 |
六、 投标要求 |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经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后正式发放招标文件。经备案后的供应商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
七、 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
时 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方 式:带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自备U 盘):
1. 营业执照副本(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至少一方提供);
3.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此资质,还需提供光纤租赁意向书(如是联合体,至少一方提供);
4.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内注册企业可免,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售 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
八、 论证会 |
本项目已于 |
九、 递交投标文件 |
时 间:
地 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十、 开标会 |
时 间:
地 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十一、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联系人: |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 |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
杜先生(项目经办) 电 话:0757-82345023 传真:0757-82345012
伍女士(财务咨询) 电 话:0757-82345015 传真:0757-82345022 |
十三、附件:领取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方案详情请浏览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网:www.fsccgp.cn |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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