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档案局的委托,就其数字影像制作系统及摄像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LCX2012005
2.采购单位:丽水市档案局
3.采购项目:数字影像制作系统及摄像机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项目内容:第一包:数字影像制作系统一套;第二包:摄像机一套;▲2.2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其中:第一包: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第二包: 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询价文件(报名)
7.1时间:2012年9月29日- 10月1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7.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需将报名表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报名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 ”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
7.3.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7.4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徐乐?,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项目负责人:施伶俐, 联系电话:0578-2292507
疑问联系人:施伶俐,联系电话:0578-2292507
7.5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
8.询价保证金:第一包:玖佰叁拾元整(¥930)
第二包:伍佰叁拾元整(¥530)
9.递交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10.履约保证金:第一包:肆仟陆佰元整(¥4600)
第二包:贰仟陆佰元整(¥2600)
11.递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12.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在询价前通过资格审查才具有参询资格。
13.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12年10 月18日9:00(北京时间)
14.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8日9:00(北京时间)
15.报价文件评定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6.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劲松 联系电话:2090562
地址:丽水市档案局
17.质疑接受联系方法:
质疑接收人:刘晓华;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传真:0578-2292509
18.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中国丽水(www.lishui.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9.资料下载(http://www.lscgzb.gov.cn/)请点击:复件 LCX2012005.doc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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