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海关旅检现场搜身房声像同步监控系统完善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税地位的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主要货物(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分销商或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生产厂商除外),提供代理证书或授权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24日止,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1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如需邮购,另付60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11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5、 定于2012年11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18000
联系 人:张天昊、陈禹行
电 话:(0755)83500970或 (0755)83508607
传 真:(0755)83197011
电子信箱:chen_yuhang@163.com
开户银行:深发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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