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文化局委托对正阳县文化局采购数字电影放映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正政采招【201217号
2.项目需求:
A包 |
放 映 系 统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2K数字电影放映机 |
台 |
1 |
||
2 |
2K数字电影服务器 |
台 |
1 |
||
3 |
1.3K数字电影放映机 |
台 |
1 |
||
4 |
1.3K数字电影服务器 |
台 |
1 |
||
5 |
3D设备服务器 |
台 |
1 |
||
6 |
3D眼睛 |
只 |
120 |
||
还 音 系 统 |
1 |
数字解码器 |
台 |
2 |
|
2 |
主声道扬声器 |
只 |
6 |
||
3 |
环绕音箱 |
只 |
16 |
||
4 |
超低频音箱 |
只 |
4 |
||
5 |
主音箱功放 |
台 |
4 |
||
6 |
超低频音箱功放 |
台 |
2 |
||
7 |
环绕音箱功放 |
台 |
2 |
||
8 |
环绕音响支架 |
只 |
16 |
||
9 |
时序电源 |
台 |
2 |
||
10 |
机柜 |
台 |
2 |
||
11 |
设备连接插头、线路和器材 |
批 |
1 |
||
银幕系统和 售票系统 |
1 |
银幕 |
平方米 |
94 |
|
2 |
旗绳 |
根/ |
8 |
||
3 |
售票系统 |
套 |
1 |
||
B包 |
电影院座椅 |
1 |
电影院座椅 |
个 |
100 |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认证过的。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正式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放映机、服务器、功放、音箱、银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2 年 10 月22日至 2012 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 。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认证材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设备检测报告;若经销商投标,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详见3.5条)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投标使用”等字样)。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 伍万 元,B包人民币 壹万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缴纳(否则无效)。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23010042712011。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缴纳收据)。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2 年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2 年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方 军 张义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96-8939507
正阳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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