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利河综合治理(东二路至东三路)驳岸改造灯光系统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下午14: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59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2-346#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广利河综合治理(东二路至东三路)驳岸改造灯光系统,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14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A包:A-M栋共11栋楼,计划投资655万元;
B包:S1-S11栋共10栋楼,计划投资485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分包也可以投报多个分包,但同时只能中一个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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