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的委托,为体育馆舞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247ZD227H(LHXQCG201237))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1 |
体育馆舞台设备 |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日内 |
用户指定交货地点 |
*注: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获得所投产品(用户需求书第32页“音响系统设备”)中要求授权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除外);
4) 投标人必须获得所投产品(用户需求书第32页“音响系统设备”)中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7)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 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09年1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由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需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为有效期)。
10)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学校签字盖章确认的效果图和现场考察证明。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2年 11 月 5 日至2012年 11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2年 11 月 20 日AM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2年 11 月 20 日AM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2年 11 月 19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2012年 11 月 14 日AM0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5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谭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38/82786018-802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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