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音视频监控联网联控采购项目经县采购办同意,决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音视频监控联网联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CG2012(XJ)- 028
项目内容:看守所音视频监控联网联控采购项目
2、资格要求:
A、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具有注册生产、经销本次询价所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C、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必须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申请表)
D、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丽水地区设有分公司或中标后提供与当地供应商签定的委托服务协议(以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E、具有浙江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以上。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jnspzx.com)中直接下载。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通讯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323500】。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21日11:30时前(以收件时间为准)。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7、联系方式:
杨先生(县人民检察院),0578-5896955
潘先生(县政府采购中心),0578-5093149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