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05-121031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信息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信息化系统
招标编号:XCZB05-1210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开封市复兴大道南侧,开柳路西侧,总建筑面积9410平方米,截至目前主体已完成。
采购内容:安防监控系统、大数字法庭、小数字法庭、高清视频会议室、LED屏投影机舞台灯光系统、审委会、中心机房信息系统等相关的设备和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强大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固定的、专业的技术施工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如果不满足或低于招标要求将不被接受;
4、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投标人须具有龙亭区人民法院已有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厂商(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
6、本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不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3号窗口(宋城路92号);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 / 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三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采购单位现有核心业务系统原厂商(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承诺函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提供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接收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8-3809003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徐府街84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8-3656588 传真:0378-3656588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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