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公安局的委托,于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2-G1-10934-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一体机36台、电视机5台、空调41台、冰柜1台、移动硬盘2个、保险柜1个、打印机132台、传真机8台、UPS电源2套、精密光学电子器材存储干燥柜1个、投影仪2套、录音笔10支、发电机1台、扫描仪22台、不间断电源30套、资料柜2个、路由器1台、交换机2台、电子称1台、会议音响系统3套、扫描枪2把、网络隐患扫描设备1套、键盘鼠标6套、点钞机1台等。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五、成交公告日期:
六、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广西河池市城东新区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302室)。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申长宝、吴剑、黄业军(业主评委)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河池市海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池市新建路83-22号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贰万元整(¥1,120,000.00)
交付使用期:10个日历天内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2238989
采购单位联系人:韦涛 联系电话: 0778-2107526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0778-2238989 传真:0778-2208989
3、监督管理部门:河池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8-21033963
4、质疑和投诉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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