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石化区周边村搬迁工程所需单元门、可视对讲系统、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1007K-015-GK-CK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化区周边村搬迁工程所需单元门、可视对讲系统、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单元对讲门
第二包:可视对讲系统
第三包:太阳能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单元对讲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
2、本工程不接受单一供货或单一安装单位。
3、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2008年1月1日到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在青岛市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包:可视对讲系统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以上;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为了系统的维护及时快捷,非黄岛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黄岛地区具有工商注册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系统集成能力,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投标人所投报的主要产品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所投产品必须经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为国家准用产品。
4、 合格报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内(2008年1月1日到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承担的青岛地区同类工程业绩,报价人应提供承担的相关项目的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包:太阳能(开标时需携带样品)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生产企业具有国家级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企业或其的相关维修服务机构(代理商)2008年以来在青岛地区签订单项合同不少于500台以上小区太阳能单机入户工程合同。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 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0年 9月30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6121177 80910318
传真:0532-86121177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韩善青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0年9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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