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新闻制作系统及摄像机相关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YZZC-(2010)公字第19号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新闻制作系统及摄像机相关设备,编号:YZZC-(2010)公字第1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备本项目售后服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具有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经销资质。
6、标段一还需要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系统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特约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特约经销证书及授权书),谢绝经销商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颁发计算机集成3级(含3级)以上资质证书。
③系统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应≥500万元人民币。
7、供应商获取标书时应携带上述4—6项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预审通过拷贝标书(U盘自备)。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
1、新闻制作系统1套 5、输出板卡2块
2、锂电池1套 6、标清液晶监视器3台
3、三角架2台 7、驱动器3台
4、摄录一体机2台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9月19日---2010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投标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9日15: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0511-88358235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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