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首都剧场舞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及舞台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TC13R058-4
2.招标项目名称: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首都剧场舞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及舞台设
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国有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125万元
5.合格投标人:
5.1独立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北京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部门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6)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工程壹级〉和〈专业音响工程壹级〉评定证书》的资质;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剧场、音乐厅舞台专业灯光音响系统工程项目业绩(不涵盖单纯设备采购合同的项目业绩);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人民币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剧场、音乐厅舞台工程项目业绩。
(9)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5.2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各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各方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牵头方投标人在北京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部门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投标人各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各方应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6)投标人各方必须分别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工程壹级〉和〈专业音响工程壹级〉评定证书》的资质;
(7)牵头方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剧场、音乐厅舞台专业灯光音响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其他成员方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剧场、音乐厅舞台专业灯光音响系统工程项目业绩(不涵盖单纯设备采购合同的项目业绩);
(8)牵头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人民币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剧场、音乐厅舞台工程项目业绩。
(9)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6.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7.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20室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招标单位: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
12.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 100081
传真: 010-62112062 电子邮箱:liruxiang0706@126.com
联系人:徐威、李汝祥 电话:010-62108201/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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