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区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景观灯光设施及光谷广场喷泉维护项目)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景观灯光设施及光谷广场喷泉维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XJZX-DHQ-FW-2013-303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景观灯光设施及光谷广场喷泉维护项目
包号 | 招标内容 | 政府采购计划 |
A | 景观灯光设施维护 | 60万元,超出政府采购计划的报价为废标 |
B | 光谷广场喷泉维护 | 25万元,超出政府采购计划的报价为废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 投标人根据分包须具有:
A包:⑴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投标人维修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B包:投标人维修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⒊ 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⒋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⒌ 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⒈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13年1月10日起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
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接受报名,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⒉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⑴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⑵ 营业执照(副本);
⑶ 税务登记证;
⑷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⑸ A包: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高空操作证》;
③《电工操作证》(2人及以上)。
B包:《电工操作证》
⑹ 提供近3年(2009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20日)至少两个以上业绩(A包:合同
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照明设施安装维护和B包: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喷泉维护业绩)
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
⑺ 本地化常驻服务机构证明。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常驻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须提供常驻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若为本地服务商协作常驻服务机构,其协作服务提供方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常驻服务协议书。
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 30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01室(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3年1月30 日09:30分(北京时间),在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01室(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举行,届时请各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池威 电 话: 87591247
代 理 机 构: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 周喆 郑赟剑 电 话; 82822296
监 管 部 门: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盛冬燕 电 话: 67880479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