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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进行采购

时间:2013-02-05  作者:  来源:浙江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神州音响网讯: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水利局的委托,对丽水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13002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

3.采购内容:丽水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备电信运营商资格;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

8.1时间: 2013年2月4日-2月18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8.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叶丽萍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8.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9.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3月11日 9:00  (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3年3月11日9:00  (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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