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播出系统及摄像机相关设备的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YZZC—(2010)公字第19号
一、关于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新闻播出系统及摄像机相关设备项目(标书编号YZZC—(2010)公字第19号)现补充通知如下:
二、去掉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质条件中标段一资质要求第②条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颁发计算机集成3级(含3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延至2010年10月12日。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10年10月15日15:10时。
五、本通知是招标文件[YZZC—(2010)公字第19号]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收到本通知后,在本通知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青林
联系电话:0511-88398622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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