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景洪市教育系统专用教学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报价分值进行调整的通知》景财采办(2013)02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编号:【旺招采字】BN2013/10-001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教学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更改如下:
一、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教学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七、技术部分评标(总分65分)”现更改为“七、技术部分评标(总分50分)”。
二、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教学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八、商务部分评标(总分35分)”现更改为“八、商务部分评标(总分50分)”。
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教学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七、技术部分评标”和“八、商务部分评标”具体分值调整和评审因素详见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补遗文件。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公告一号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无异议,本项目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招标。
谨对各投标单位给予本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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