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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国标”出台 利好深圳厂家

时间:2010-10-14  作者:雨桐  来源:南方都市报

   10月9日,国内首个针对电子书产业的规范指导性意见出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全文共20条,提出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意见》的第8条要推“国家级”的内容平台。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长期做硬件但又缺乏内容支撑的深圳电子书厂家来说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电子书贱卖内容促销硬件?

    “现在电子书市场开始进入混乱状态,从盛大这些互联网巨头到深圳一些中小电子厂都在参与,行业的确需要规范了。”深圳电子书厂家易万卷副总裁丁欣表示,“因为现在大家都喜欢一窝蜂,最后导致价格战、劣币驱逐良币,手机、上网本都是前车之鉴。《意见》对正规、希望把蛋糕做大的企业是一个利好的事情。”

    据了解,目前业内对规范性的问题争议的焦点,主要还是集中在内容与硬件对接的问题上。记者观察发现,《意见》里面超过5条是针对这个问题的。“过去有很多企业是从终端设备厂家走向内容,或者反过来。没有规则的时候,对接就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参与了《意见》调研的金蝉软件总裁杨洪向南都记者称。

    比如,一个几千元电子书产品号称装了5000册的正版书,一本书平均码洋为20元,在正常情况下版权人应该获得10%的版税,也就是1万元,杨洪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硬件售价完全不足以支撑内容成本,这等于贱卖内容来为硬件促销”。据他介绍,甚至有些产品预装几百本畅销书,但版权费平均每台还不到1元。“这对整个业界来说简直是践踏。”

    国家级内容平台对厂家利好?

    对此,《意见》传递出“内容与终端分离”的政策风向,第8条提出推动传统出版、发行单位来构建一个“国家级”的内容平台。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业内却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杨洪认为,内容与硬件是两个不同的业态,过去就是把这两者混淆了,牺牲了内容方的利益,而满足了硬件销售的需求。“只有两者分离业界才能进入正常、健康的轨道,我们没有听说过,电视机必须要有节目才能销售出去,电视台与电视厂家的分工是两码事,各自分工不同,当电子书厂家不需要考虑内容或者内容商不需要考虑硬件时,产业才会形成。”

    深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做电子书产品的OEM或单纯的硬件,也有一部分是做平台开发与硬件结合的,对于国家级平台出现,他们也持着比较乐观的态度。“电子书关键的不是硬件,而是需要一套好的软件与足够丰富的内容。而国家级的平台出现,最终受益的应该是用户,不同硬件平台的厂家可通过接入这个平台满足用户的内容需求。”丁欣称。

    不过,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内容与硬件搭载销售是一个大潮流,现在苹果、Google都在做这样的事情,电子书企业应该考虑怎么搭建一个内容丰富的软硬平台。因为硬件谁都能做,而电子书的关键是内容,只有这点才能体现企业差异化,如盛大之所以敢于切入电子书领域,正是因为它旗下有多个内容平台,而国家级的大平台可能会导致硬件同质化的问题。

    对此,丁欣并不认同:“未来是百花齐放的时代,国家级平台的出现就不一定说人们只能到这个平台上下载内容或者阅读。像媒体一样,除了央视、《人民日报》外,市场上还有很多选择。我认为国家级平台会与厂家的自建内容平台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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