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音响网讯】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 校园广播兼英语调频发射听音系统,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采购报价清单》,总投资估算价约8万元。本项目采购的数量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准,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为三年,每年提供两次上门免费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要求工期:不高于3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48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30万元人民币);
3、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能够响应技术规范与要求,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3019013)。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相关代理费用、交易服务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
4.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本项目预算为 8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3 年8月30日 08 时 3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7、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3 年 8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未缴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滁招管【2012】7号文件)计费,代理费为3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6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信用)保证金按滁州招标采购管理局滁招管字【2008】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8万元;
投标(信用)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8时30分前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并且在密封袋上注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广播兼英语调频发射听音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价无效。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 中标价的10%
收款单位: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 另 行 通 知
账 号: 另 行 通 知
交纳截止时间: 签订合同前一日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如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询价货物相应销售授权函复印件。
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采购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技术参数响应表;
9、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1-4资料的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投标文件由1-4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5-9资料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在一起,同时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投标人。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由3名招标人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报价函中的采购数量与招标文件里采购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和总包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到教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然后重新依法组织招标。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8月25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xzbdlgs@163.com,招标人将在2013年8月2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付款方式: 进场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0%,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
6、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并且需提供完全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详细参数,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九、交易变更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业主申请并经市招标局同意后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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