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自比例100%自筹,招标人为_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与安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招标范围:监控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 安装地点: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北京大街支行、红旗街支行及四家自助银行。
2.5 供货与安装期: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0日,1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长春市注册的或有分公司且有固定办公地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四年。
3.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或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3.6 投标人在2009年内至少有二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银行类似工程经历。
3.7 投标人在弱电、监控行业没有违纪行为,信用良好。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陈岩、李莹
电 话:0431-87644668
传 真:0431-8799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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