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神财采计[2010]320号函”的要求,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神农架林区工商局的委托,拟就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NQCG — 2010— 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电子显示屏2平方米。详细规格、参数、配置见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询价单。
四、供应商资格及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
C、报价人竞标本次询价产品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五、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0年10月20日上午8:30分开始至10月26日下午15:00时截止(工作时间)到中国银行五楼501室获取询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下午15:00时前(14:30分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林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中国银行六楼602室)
2、邮政编码:442400
3、电话(传真):0719—3333215
神农架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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