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ZC-(2010)竞字第41号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摄像机及相关设备,编号:YZZC-(2010)竞字第4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销资质和服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
5、具有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经销资质。
6、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携带4-5项有效资质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拷贝标书。
二、设备名称及数量
1、锂电池1套
2、三角架3台
3、摄录一体机3台
4、输出板卡3块
5、监视器3台
6、驱动器3台
三、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0月19日---10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谈判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0年10月26日下午2:10时,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0511-88358235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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