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第二实验中学内部配套报告厅舞台灯光
及舞台机械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垦利县第二实验中学内部配套报告厅舞台灯光及舞台机械系统项目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谈判时间:2014年7月11日9时
采购人名称:垦利县教育局
地址:垦利县城振兴路78号
联系方式:0546-256616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115号
联系方式:苏女士 13386475358
一、项目编号:KLZCJZ-2014-027#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垦利县第二实验中学内部配套报告厅舞台灯光及舞台机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4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叁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曹州路115号)。
五、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及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标大厅(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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