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由宽城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七十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七十中学校报告厅装修、电子大屏、音响、家具采购项目
2.2合同段: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招标内容 | 工期 |
1 | 长春市第七十中学校报告厅装修工程 | 黑水路1555号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45天 |
2 | 电子大屏及音响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 | 合同签订后20天 | |
3 | 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 | 合同签订后14天 |
2.3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2二、三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经销商或生产商;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3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本次项目范围内产生的所有业务均在宽城区纳税,并提供纳税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 7月4日至201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一标段投标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经理安全考核证书、委托人身份证、二、三标段投标人还须持产品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宽城区纳税承诺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一标段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按照吉建管【201132、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下午13 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第七十中学校
联系人:程校长 联系电话:13089429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传 真:0431-85199868 联 系 人:孙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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