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歌华有线高清数字电视服务平台―摄像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10
项目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的委托,就歌华有线高清数字电视服务平台―摄像机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歌华有线高清数字电视服务平台―摄像机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4-690
二、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新闻报道中心
三、本项目的采购设备:高清摄像机及附件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 高清摄像机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核准函“东财函{2014}281号”
财政资金: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RMB590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庆杰、陶灵恩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 67119089
传 真: 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29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相关业绩(附合同如有)。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