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39号)要求,经采购办审批,我中心现对2014年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单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车辆维修、保险、印刷、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家具购置、广告装潢、电器设备、教学用具、网络集成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庆阳市区及宁县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XGK2014—08
二、招标内容:
一包:车辆维修(车辆二级以下维修维护、装潢、玻璃、轮胎更换);
二包: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
三包:印刷品(书刊、内部资料、教参、讲义、作业、文件材料);
四包:办公耗材(纸张、硒鼓、墨粉等);
五包: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等购置及维护)
六包:家具(办公家具、会议室家具、宿舍家具和学生课桌凳);
七包:广告装潢(喷绘、版面、门牌、标语、布展等);
八包: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多功能饮水机、洗衣机、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空调设备、灯光音响器材);
九包:教学用具;
十包:网络集成(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小型网络工程及设备)
(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庆阳市区及宁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面积的固定营业场所和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记录、具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5、行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具体是:一包提供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包提供保监会核发的保险业经营许可证;三包、七包提供文化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其他各包提供代理品牌厂家授权书、产品质检报告;
五、报名时间及免费索取标书地点:2014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工作日),在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政局北二楼)。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8月1日9:00时;
七、开标时间:2014年8月4日上午9:00时;
八、开标地点:宁县财政局东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34-6625397
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