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第一中学舞台、录播室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岚山区第一中学舞台、录播室装饰工程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岚山中路南,万斛路西。
4、项目投资额:约为93万元人民币。
5、招标范围:岚山一中录播厅装修、录播厅、三楼大礼堂灯光、音响、三楼大礼堂舞台幕布、体育馆监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没有正在押证的记录。
4、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7月12日至2014年7月16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印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印鉴);
4、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附件1。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领取地点: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政务网、岚山招标信息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
联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633-2618560
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艳 戴娜
联系电话: 0633—3691207 2618189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2014年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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