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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看守所监控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11-08-16  作者:  来源:投影时代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监控 HAZC2011071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高检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规范〉的通知》以及2011年高检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文件,为了加强对看守所的法律监督,实现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促进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强化驻所检察室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监管场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顺利进行,特实施本项目。详细配置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3638029,并电话与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电话: 0517-83638018。

    注:如果投标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0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31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0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刘永电话:0517-8363801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程晔  电话:0517-83189652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31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189652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陆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责编: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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