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共康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共康中学舞台灯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共康中学舞台灯光项目(采购编号:14-10368-000)
采购内容:共康中学舞台灯光设备改造。
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
2.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 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海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证明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谈判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联系人:顾晓祯
电话:(021)58301777、58301999转229分机
传真:(021)58304777 邮编:200122
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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