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南街道惠风书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4248 (发布时间:2014-07-25)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首南街道惠风书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3]12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惠风西路与它山堰路交汇处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467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4层
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278.487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本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下发的修改图、设计联系单、招标期间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及2年保修服务。(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与土建工期相衔接,施工预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在所有单体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登记信息”栏内鄞州区登记情况显示“正常”。
4、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和甬鄞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鄞州区优秀项目经理按甬鄞建【2013】36号。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2011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含附件四)、广达招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16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4-82818957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尹先生、郑先生
电话:0574-8901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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