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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4-08-06  作者:  来源: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D69N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2.    途:学校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包组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包一: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的合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经营范围必须具体有计算机及教学科研仪器;

3、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商,(计算机、音响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经验(教学设施设备项目业绩单个项目200万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工商注册三年以上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 电脑及音响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指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投影机、电子白板、实物展示台)的合法授权书;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四: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公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等;

3、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五: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公设备、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广播系统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发行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投影机、电子白板、实物展示台)的合法授权书;

5、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六: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办公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软件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发行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七: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上门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0804日至201408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B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082610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B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4082610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B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小姐、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762-32883293288292

 电话:

0762-8686660

传真:

0762-3288589

 传真:

 

联系地址:

河源市益民街8B

 联系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

邮编:

517000

 邮编:

 

开户行:

工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号:

2006 0227 1902 0170 62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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